“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加快制修订一批环保领域的关键标准,抬高环境准入门槛,倒逼产业升级和结构优化。环保部科技标准司司长邹首民在5月23日环保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环保部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将抓紧出台一批急需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力争在“十三五”把相应的重点标准补齐,特别是一些配套的监测方法标准,形成完整的标准体系,为环保部门执法、企业的守法提供技术支持,以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邹首民表示,环保标准是改善环境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和防范环境风险的重要抓手,是环境管理和监督执法的重要依据,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截至目前,我国累计发布国家环保标准2038项,其中现行标准1753项,依法备案的现行强制性地方环保标准达到167项。两级五类的环保标准体系已经形成,分别为国家级和地方级标准,类别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类标准、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和环境基础类标准。
长期以来,社会上对于环保标准的宽严问题,控制污染物项目的多少问题十分关注。我国现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16项,已经覆盖了空气、水、土壤、声与振动、核与辐射等主要环境要素;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163项,其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75项,控制项目达到120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64项,控制项目达到158项。总体而言,我国大气、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控制的污染物项目数量和严格程度与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相当。
邹首民表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老百姓的期望在提高,有些新出现的污染物需要控制,有些标准已不能适应现在的管理需求,同时有些标准执行一段时间后也已不能满足现在质量改善的需要,需要加严,另外随着技术进步的发展,有些标准针对性已经不强,也需要定期修订。环保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把相应的重点标准补齐,特别是一些配套的监测方法标准。环保部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出台800-1000项环境保护标准,主要是补齐标准不足的短板,同时对五年以上排放物的标准,在适当评估之后进行修订,特别是对一些大气污染物的标准将加严,以支撑空气质量的改善。
邹首民强调,我国在制定环保标准的时候,首要出发点就是保护公众健康,这是非常重要的考虑之一。在制定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地表水质量标准、土壤质量标准等环境质量标准的时候,制定依据之一就是保护公众健康。在制定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时候会重点考虑健康因素。比如针对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乘用车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早在2011年环保部就发布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并在这两年又启动了这个标准修订工作,对于部分污染物限值进行了调整修订,加强了汽车出厂前的一致性检查要求,并力争今年发布实施。
据了解,“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加快制修订一批关键标准,抓紧出台一批急需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效支撑水、大气、土壤环境管理和排污许可等重点工作。其中发布的重要环境质量标准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海水水质标准、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评价规范、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机场周围环境噪声标准等。发布的重要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农药、电子、涂装、油漆、染料等固定源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船舶发动机、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国四等移动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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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报、北京晚报、环保部相关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