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国内首个反贿赂管理领域地方标准《反贿赂管理体系深圳标准》(以下简称《深圳标准》)正式实施,引起了热烈反响。
将标准化的管理手段引入贿赂治理领域,有助于从行贿受贿两端来严密防控贿赂风险,促进全方位、立体式反腐制度体系的建立,这是该标准制定及出台的背景。
《深圳标准》共分10章,包括术语和定义、反贿赂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贿赂风险评估、支持、实施、绩效评估及改进等章节,通过明确企业组织建立和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的整个流程,发现、预防和管控贿赂风险,积极应对反贿赂贸易要求提供全面的管理框架和指南。
近年来,商业贿赂调查成为新的贸易技术措施,事关企业品牌和形象。有调查表明,商业贿赂能够使得合同成本提高15%以上,必须要通过系统的方法控制回路风险,减少商业贿赂。国际上,在企业内部建立反贿赂机制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反贿赂国际标准也早在几年前出台,反观国内,反贿赂标准还处于比较缺乏的状态。
该标准与国际接轨,主要适用于商业组织,明确组织建立和实施反贿赂管理体系的整个路程及相关要求,其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可参照使用,旨在规范反贿赂管理体系的构建,提升全社会反贿赂意识,其最大的亮点是把标准化手段应用到反贿赂领域,引入到预防贿赂犯罪之中,使企业对贿赂行为的监管具有可测量性,有利于企业间反贿赂认证体系的形成,从而有效促进企业间的良性竞争,并促进全社会由“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从而营造公平、公正、透明廉洁的社会经济环境。
近年来,围绕着将标准化引入反贿赂管理领域这一主题,各国际组织、各国家机构、企业团体都开始了相应的尝试。
早在2011年,英国制定《反贿赂管理体系规范》,率先将标准化手段引入反贿赂管理领域。在英国倡导下,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13年成立了反贿赂项目委员会,着手研制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中国为参与成员国,在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的牵头组织下,深圳市参与了国际标准的研制。2016年10月,ISO37001《反贿赂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正式发布。
在这些实践的基础上,2014年5月,深圳市纪委通过多方收集企业建立贿赂管理体系的诉求和经验,于2016年6月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在借鉴反贿赂管理体系国际标准的框架和核心指标的基础上,体制外反腐败的“深圳探索”形成。
作为国内首个反贿赂领域地方标准,《深圳标准》是推动我国反腐制度、反腐理论层面的重大实践和创新,弥补了长久以来我国反腐败工作中重受贿轻行贿的短板。
该标准属于非强制性标准,企业可自主选择导入,或者由第三方机构协助导入,并进行认证。实施并通过认证的企业,相当于有了一张“廉洁名片”,贴上了“廉洁状况良好,内部管理有序”的标签,将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等过程中享受各项政策优惠,帮助企业抢占国际社会反贿赂管理的制高点。
据了解,万科、中兴、中集集团等60多家企业已经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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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质量报、网易新闻报道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