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暑假,一项旨在关注中小学午餐食品安全与营养搭配的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由大连医大二院、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育明高中等单位参与编制的《中小学校食堂午餐加工操作规范》等三个团体标准,8月3日通过了由政府监管部门、高校等专家的评审,预计10月份正式推出,三个团体标准填补了大连市的一项空白。
学生午餐急需行业标准进行规范
目前,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区、金普新区有学校食堂100余个,集体用配送膳食生产企业(生产学校午餐和社会餐)17家,日提供学校午餐近30万份。学生午餐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由于加工数量大,手工操作环节多,配送和暂存时间长等原因,容易产生食品安全问题;此外,因为缺少营养师或专业营养配餐人员,学校午餐的营养配餐工作难以有效开展和落实。
在餐饮行业内以及家长中,呼吁制定关于学校午餐管理的团体标准的声音一直存在,普遍希望规范学校食堂、集体用膳食配送单位的硬件设施和管理要求,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证食品安全,为学生提供美味可口、符合营养卫生要求的膳食。
在行业自律、行业规范方面,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作为行业协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今年2月,大连市美食文化协会提出了《中小学校食堂午餐加工操作规范》《集体用配送膳食加工操作规范》和《中小学校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等三个团体标准的制定计划项目。
3个团体标准已完成报批稿
上述项目的提出与大连市质监局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工作的安排密切相关,也得到了大连市监局、大连市食药监局、大连市教育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截至7月末,上述三个团体标准已完成报批稿,预计10月份正式推出,以强化行业自律和市场规范。
上述三个规范的起草单位包括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大连育明高中、大连西岗区南石道街小学、大连瑞格中学、亚惠美食有限公司等。8月3日,举行了专家评审会,参加团体标准评审会议的专家来自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大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连市标准化研究院等。
参与评审的有关专家表示:“大连市关于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包括学生餐和社会餐)的管理,主要依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以及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管理办法,但是始终没有关于学校午餐管理方面的国家、行业和本省的地方标准,本市拟推出的三个团体标准填补了一项空白,意义重大。”
有关中小学配餐的三个团体标准非常细致,在食堂管理规范中,对于原料储存场所都有明确要求,以冷冻冷藏设备为例,要满足原料、成品、半成品分开存放的要求;在营养搭配方面,专家在评审时也提出更为细致的标准化,建议将“坚果适量”这样的模糊性表述改为“坚果多少颗”这样的准确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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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半岛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