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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建立并完善标准体系 全面提升民航航空器全球追踪监控能力
发布时间:2017-8-15    点击量:1322

2014年马航MH370失联事件在全球引发极大震动,也对民航航空器追踪监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习总书记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强航空安全保障体系、航空安全监控能力、技术装备支撑能力和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建设。近日,民航局发布《中国民航航空器追踪监控体系建设实施路线图》(简称《路线图》),明确提出,将推动以“北斗”为代表的国产装备在民航的应用,积极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标准在国际上的应用与引领,到2025年底前,建成主要包括“北斗”系统、自主星基ADS-B系统、自主卫星通信系统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机载设备的制造、测试与适航审定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航空器全球追踪系统,并形成相关标准,建立并持续完善相关运行规章标准体系,全面提升中国民航航空器全球追踪监控能力。


《路线图》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中国民航从当前到2025年期间航空器追踪工作的总体目标,即建成中国民航航空器追踪监控体系,实现对中国民航航空器全球运行持续监控、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推动以“北斗”为代表的国产装备在民航的应用,积极推进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标准在国际上的应用与引领;建立并持续完善相关运行规章标准体系、设施设备测试验证体系、人才培养与技术支撑体系。为保障这一总体目标顺利实现,《路线图》提出要配套制定航空器追踪相关规章和技术标准,涵盖机载设备和航空器适航资格、人员训练、运行程序、审定标准、监督检查等各方面,把法规标准制定列为了我国民航航空器追踪监控体系建设的一项关键任务。


《路线图》明确,中国民航航空器追踪监控体系建设将分为三个阶段,即现阶段(2015-2016)、近期(2017-2020)和远期(2021-2025)。目前,中国民航已经实现基于现有技术的境外运行航班4D/15追踪,即以15分钟或更短的时间间隔,在地面对飞行中的每架航空器进行记录并更新航空器4D(经度、纬度、高度、时刻)位置信息,具有国际载客运行资格的19家运输航空公司全部完成航空器追踪监控补充运行合格审定。按照《路线图》,中国民航将于2020年底前实现基于二次雷达、ADS-B等空管信息以及宽带航空通信等新兴监视与通信技术的航班全球无缝追踪;2025年底前,将建成主要包括“北斗”系统、自主星基ADS-B系统、自主卫星通信系统以及自主知识产权机载设备的制造、测试与适航审定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的航空器全球追踪系统,并形成相关标准。


据悉,MH370事件引发了全球民航界对航空器追踪监控工作的重点关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在MH370事件发生后,于2014年4月成立航空器追踪任务组(ATTF),旨在研究使用现有技术在短期内应对解决航空器追踪问题,并对各种方案进行审查以制定形成航空器追踪性能标准建议。国际电信联盟(ITU)针对远期规划成立了航空云焦点工作组(FG AC),旨在研究利用“云技术”实现飞行数据实时监控,建立相关的通信标准;并于2015年通过决议,对卫星接收1090MHz ADS-B信号的频谱予以保护,为星基ADS-B用于航空器追踪监控打下基础。2015年2月,国际民航组织(ICAO)通过了“全球航班遇险与安全系统(GADSS)”运行概念,提出了从例行(Normal)、非正常(Abnormal)和遇险(ADT)三个层面系统开展航空器追踪监控工作。在此背景下,中国民航局于2015年成立了中国民航航空器追踪监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提出了分三阶段实施航空器追踪监控的总体计划。随后,中国民航相继组织开展了航空器追踪区域验证试点,制定下发了《航空承运人例行航空器追踪监控实施指南》和航空承运人航空器追踪监控区域演示验证指导材料,并于2016年12月1日起,全面实现客机全球例行追踪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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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民航局官网相关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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