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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审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7-5 9:01:41 点击量:2962
第一条 为了加强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标准化工作的管理,保证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项目的经济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关于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应进行标准化审查的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包括:
1?从国外购买的设备制造技术;
2?与国外企业合作设计、合资经营制造的产品;
3?进口成套设备(包括生产线)及大型关键设备;
4?为引进技术所需进口的单项设备。
纯属向国外返销的产品和零星进口的单项设备,不属于本办法管理范围。
第三条 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工作的全过程,都应加强标准化工作,应有熟悉标准化业务的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务院及地方的主管部门必须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