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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7-5 9:02:27    点击量:3081
第一条 为加强对组织机构代码工作的管理,准确反映组织机构的信息,完善社会监督管理体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是指国家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组织。本办法所称组织机构代码(以下简称代码),是指由国家编制并赋予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变的法定标识。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组织机构。第四条 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省的代码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组织贯彻实施国家和本省有关代码管理的规定,制定代码管理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二)统一划分代码区段;(三)组织建立代码信息系统;(四)组织实施代码标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查处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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