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标准化动态
西藏发布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 高于“国标”
发布时间:2016-10-25 16:41:22    点击量:1227

“西藏是世界公认的最好淡水资源地之一,此次制定的团体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符合该标准的西藏饮用天然水,属中国少有的优质饮用天然水。”中国检验检疫学会常务理事、制标组组长房成利24日在拉萨作出上述表示。

当日,由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制定的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正式对外发布,该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主要突出五大特点:突出西藏冰川、雪山融水概念;突显西藏的高海拔优势,取水口不低于海拔3200米;重点凸显西藏饮用天然水富含锂、锶、偏硅酸等有益元素,呈弱碱性等独有特质,设定特征性指标;体现西藏天然饮用水纯天然、无污染特性;保证西藏天然饮用水的绿色、纯天然、无污染本色,不得添加任何食品添加剂。

官方数据显示,2015年,西藏天然饮用水产量达42.26万吨,获证生产企业(含矿泉水)33家,建成生产线近40条,设计产能突破300万吨。目前,西藏提出要把天然饮用水产业打造成战略支撑性产业,力争在3至5年达到年产500万吨以上的大产业,建成中国天然饮用水重要供应基地。

房成利称,面对中外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西藏饮用天然水团体标准从技术层面设定了行业准入条件,从而可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优胜劣汰,进一步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西藏天然饮用水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西藏自治区天然饮用水行业协会会长岳志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做好“西藏好水”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工作,“这项工作是品牌建设的重中之重。”


来源丨中国新闻网


版权所有:沧州市标准化研究所 冀ICP备16014912号-1
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本网站全部或部分信息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技术支持:世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