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料》(GB 7101-2015)将于 2016年11月13日正式实施,该标准以我国现行饮料卫生标准为基础,将GB2759.2-2003《碳酸饮料卫生标准》、GB7101-2003《固体饮料卫生标准》、GB11673-2003《含乳饮料卫生标准》、GB16321-2003《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GB16322-2003《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GB19296-2003《茶饮料卫生标准》、GB19297-2003《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GB19642-2005《可可粉固体饮料卫生标准》统一整合为本标准。新标准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体系,提升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
新标准适用于除包装饮用水以外的饮料,与旧标准相比,新国标除在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方面进行修改外,重点对饮料的理化指标及微生物限量做了整合和修改。污染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均按照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基础标准执行,避免了标准间的矛盾。污染物限量按照GB2762执行,保留了铅和锡的限量要求,取消了总砷的限量要求;金属罐包装物中的锌、铜、铁容易向果蔬汁饮料中迁移从而影响食品安全,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对金属罐装果蔬汁饮料中上述三个指标总和的规定;杏仁中含有氢氰酸,对人体有害,大豆中含有天然抗营养因子,主要是蛋白酶抑制剂、皂素、红细胞凝结素等,易引起头晕,恶心、呕吐等胃肠道症状,因此新标准保留了原《植物蛋白饮料卫生标准》中关于氰化物和脲酶实验的要求;此外,新标准还删除了水分、蛋白质、脂肪等品质指标。微生物方面,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以及致病菌全部采用三级采样的方式,并根据产品特点,对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区别规定限量,大肠菌群的检测方法由原来的MPN计数法改为平板计数法,更加科学合理。新标准还要求乳酸菌饮料的标签应标明活菌型或非活菌型,并对活菌型乳酸菌饮料的活菌数提出要求,保证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各生产企业,新标准实施后,应严格按照新标准的要求进行检验,顺利完成新旧标准的更替,确保产品符合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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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