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驰在机动车道又或者是非机动车道上的老年代步车是一个备受争议的存在,便利之中又含有无穷的安全隐患。老年代步车在生产、销售、流通、保险、售后方面都存在着各种问题,监管更是一道难题。行驶状况上,没有牌照的三轮或四轮老年代步车占用机动车道、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逆向行驶、随意掉头等现象非常严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实际使用中,很多老年代步车规格已经堪比小型汽车尺寸,与小汽车外形无异。驾驶人也不都是老年人,经常可以看到年轻人也同样开着这种“老年代步车”。生产环节里,老年代步车质量参差不齐,厂家善傍大牌,按照奔驰、宝马、路虎等知名品牌照猫画虎或者直接在名称上谐音模仿。销售流通中,品牌混战一片,并未明码标价,售后存在死结。 连续两年来,老年代步车的问题都是两会代表的热门话题,到2017年两会,有人提出为何今年没有代表继续反映老年代步车的问题。实际上,今年依然有代表在反映老年代步车的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语言大学教授石定果就提出一个关于老年代步车整治的提案,她认为“很多老年代步车是不安全的,生产不达标,销售不符合规定,安全系数低。平时上街的时候主干道上经常看到代步车乱走,无牌又无照,开得特别快,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乱走,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秩序。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大对非法代步车的整治力度。”而在全国两会召开前的地方两会上,老年代步车也是代表们争得面红耳赤的话题。1月份北京两会上,针对北京出现的大量老年代步车,从老年代步车的违规乱象,说到了低收入百姓的需求,说到了需求的合理性,说到了标准的缺位,最终讨论到应当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 2016年12月24日,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时表示,关于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要制定一个新标准和检测条件,重点突出安全性要求。制定标准以后,就要加强监管,各行其道,按机动车的标准,必须到公安部门上牌照,驾驶人员必须取得驾驶执照,这样才能真正保障安全。 老年代步车监管趋严的呼声从未停止,有效监管政策仍旧迟迟未见踪影。 中国消费者协会曾经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购买了市场上的老年代步车,并委托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顺义)进行安全性碰撞试验。试验的碰撞速度设定为32km/h,低于大部分代步车在现实中的行驶速度,碰撞也只测试了代步车行驶中正面撞击前方壁障的情况,没有考虑在城市交通中与速度更快、质量更重的机动车发生碰撞事故的情况,结果却依然让人触目惊心:代步车内模拟驾乘人员的假人头部受伤严重,前座发生位移,导致胸部受伤;代步车前置电池盒电动机结构入侵乘员舱,假人头部撞击方向盘;代步车不仅没有配备安全带,碰撞过程中座椅也与车身脱离,假人直接撞击方向盘和风挡,而且前排内饰破裂产生大量碎片,可能导致实际人员大失血。 老年代步车的主要生产基地——山东省在2012-2015年全省低速电动车保有量连续四年保持高速增长,同比增幅分别为196.4%、45.8%、54.4%、85.6%。2015年,全省低速电动车产量高达34.7万辆,远高于同期全国纯电动乘用车14.28万辆的产量。2009年8月,山东省出台了《低速电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地方法规,确定了低速电动车在山东地区的合法性;同年,由山东省汽车工业协会、山东省汽车工程学会联合省内20多家低速电动车企成立了山东省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联盟;2011年8月,山东又发布了低速电动车行业自律性标准。接踵而来的法规,使外界看到了山东省对于老年代步车下足了功夫,但这种标准并不完善。 2016年10月,在对于老年代步车的高呼声中,国务院给出相应的工作思路即“升级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2016年12月19日,公安部在对于山东省交通警察总队的《关于山东省德州市开展四轮低速电动车规范管理试点有关问题的请示》答复中指出,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机动车生产管理制度,对违法生产的低速电动车实行治安登记管理,观光车属于特种设备,不得违规生产、使用和上路行驶。对非法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问题突出的省份,将提请国务院约谈督办。责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非法产品,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迅速整改源头安全隐患,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企业而言,按照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现有的老年代步车企业几乎都面临着停止生产、销售的后果。按照新出台的标准进行生产,就意味着在整车工艺上加大资金投入,随之而来的直接影响便是老年代步车成本的提高和价格的上升。目前已经有企业开始引进汽车企业的整车外壳,加之自主配置的动力系统,价格已上升至5万元以上,市场认可度与之前的2万元老年代步车产品相差甚远。 1月16日,南京交管局率先做出对老年代步车的整治行动。南京交管部门正对此类车驾驶人进行摸底登记,并召集81家电动车上牌销售点,要求停售老年代步车。一旦市民在上述销售点发现或购买到该类型车,可获千元奖励,而交管部门也将取消该销售点非机动车上牌资格。从国内各大城市对老年代步车的政策看来,大部分表示“禁”为主要手段。但是“禁”与广大群众“用”的需求必然产生不小的冲突。“堵”与“疏”之间该如何抉择? 不少专家委员认为,老龄化时代到来,老年人对便利出行需求越来越强烈,对于可以满足出行的老年代步车进行取缔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原则,需要对老年代步车进行规范化管理,应该对符合规定的老年代步车实行上牌上照管理,没有牌照上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同样,要求驾驶员必须考取相关驾照,没有驾照上路行驶应按无证驾驶论处,并追究法律责任,强调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意开老年代步车。更重要的是从源头上加强对其生产、销售和改装的控制;尽快出台有关老年代步车的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明确老年代步车的定义及生产标准、国家技术标准,严格限定使用范围。要治老年代步车的“本”最好先治老年代步车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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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国标准化杂志社
文丨孙晓立